安全第一 彰化縣府籲落實防颱工安作業及出勤規定 依據交通部中央氣象署最新資料顯示,楊柳颱風即將來襲,彰化縣政府呼籲全縣各事業單位立即落實防災整備,颱風期間勞工出勤應以「安全第一」為原則,確保員工人身安全,同時提醒雇主務必遵守相關勞動權益與職業安全衛生規定。 縣府指出,如勞工應雇主要求在颱風天外出上班,薪資應照常發給,並建議雇主加給工資,或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等必要協助,若勞工於上下班途中因天候因素受傷,仍應依職業災害相關規定辦理,對於因業務需要必須在天然災害期間照常出勤的情況,勞資雙方應事前協商。雇主若因天災影響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停止假期,相關加班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計算;其中停止假期所指的假日,包括國定假日、特別休假與例假,工資應加倍發給,上述特殊情況下,當日工作時數得超過12小時,且加班時數不併入每月46小時上限,但須於事發24小時內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備查或核備。 縣府並提醒,颱風來襲前,雇主應加強工地及作業場所的安全檢查,包括施工架、擋土支撐、模板支撐架等設施,確保無墜落、倒塌或崩塌之虞,對於位於可能發生水位暴漲或土石流地區的作業,應建立完善的通報系統、撤離及救援程序,一旦有危險應立即撤離勞工;若工區發生淹水,須設置警戒標誌並進行區域管制,颱風或豪雨過後,建築物屋頂破損或漏水情況常見,歷年因屋頂修繕造成的墜落事故頻傳,施工時應確保安全通道、踏板、護欄、上下設備、安全網及安全帶等防護措施到位。 勞動部已訂定「颱風天外勤安全指引」(https://gov.tw/qKv),供各事業單位辨識、評估及管控颱風天外勤作業風險,縣府呼籲各界善用相關資源,並提醒雇主如有疑問,可撥打彰化縣政府勞動法令及職業安全諮詢專線(04-7532510)洽詢。(彰化縣政府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