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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504周永鴻:無牌物業公司低價搶市造成社區治安隱憂 都發局應聯合警察、勞工兩局現地查處
台中市充斥無牌物業公司以低價和話術誘導社區自聘人員,卻使用不合格的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甚至執行保全業務,已經造成社區治安潛在威脅。民進黨台中市議會黨團總召周永鴻今(4)日於議會都建水業務質詢時指出,無牌物業公司的問題不只是合法業者被低價搶市,更直接關乎社區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周永鴻要求都發局住宅發展工程處應對民眾及保全業公會檢舉案件,不能只做紙上作業,必須主動進行實地稽查,並與警察局、勞工局啟動跨局處聯合稽查機制,保障台中社區住戶的安全。都市發展局長李正偉回應,保全涉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保全業法等多法管轄,若有刑案等不法紀錄由警方查管,將跨局處協調進行聯合稽查勤務,維護大樓住戶及校園師生安全。
周永鴻特別指出,學校、幼兒園、補習班等場域,依法對性犯罪前科犯都有明確的防堵規範及積極措施;但民眾每天回家、生活時間最長的社區大樓,卻因為黑牌物業公司規避監管、聘僱不適任人員,反而成為性犯罪者的潛在溫床。讓社區住戶暴露於風險之中。
周永鴻指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規定,合法的「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必須具備資本額1,000萬元以上、領有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的登記證,且所聘僱的管理服務人員均須取得內政部認可證。但市場上存在大量不具備上述資格、僅以「管理顧問公司」名義運作的業者,以低於合法業者的價格搶占市場,已嚴重影響合法業者的生存空間。
無牌物業公司主要違規樣態有三種:第一,以「管理顧問公司」名義承接保全或物業管理業務,未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1條取得登記證;第二,聘用未取得認可證之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第三,運用話術誘導管委會將原本應委託合法業者的保全勤務改為「社區自聘」,以表面上的「省錢」說服管委會。然而社區自聘人員不必經過警察局審查,可能聘僱具刑案前科者擔任,更不會有公司端的責任保險、勞健保、人員訓練等合規保障。一旦發生治安事件或公共安全事故,責任全數回歸社區管委會,嚴重者甚至涉及刑事責任。住戶看似省下費用,實則承擔了所有風險,社區其實也是這套規避鏈的受害者。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業務的直轄市主管機關為市政府,台中市實際執行單位即為都發局住宅發展工程處。同條例第50條更明文規定「未領得登記證、認可證而營業者,由直轄市主管機關勒令停業並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第51條則授權對違反規定的物業公司處停業、廢止登記證或3萬元至15萬元罰鍰。周永鴻強調,都發局住宅發展工程處作為主管機關,依法擁有完整的稽查與裁罰工具,但實務上接獲檢舉後常停留於公文往返,這段時間差正是黑牌物業繼續傷害社區的窗口。
周永鴻指出,台中市警察局長吳敬田於4月28日警消環衛業務質詢時,已當庭具體承諾「接到檢舉不會只停留在紙上作業」、「願意與都發局、勞工局啟動聯合稽查」,警察局已經接球,今天輪到都發局回應。周永鴻強調,無牌物業公司的問題涉及保全業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勞動相關法規等多重面向,單一局處無法處理,警察局負責保全業違法、勞工局負責勞動條件違規、都發局負責物業管理公司業務違規,三局處必須協同合作、現地查處,才能真正切斷黑牌物業的規避鏈。
周永鴻另指出,《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目前對管理服務人員未訂有任何性侵前科限制條款,但對照《保全業法》第10條之1,保全人員不得有性侵前科,制度落差明顯。同樣在社區大樓服務,「保全人員」要受審查、「物業管理員」卻不必。先前已有性侵前科者以「物業管理員」名義躲過審核並再犯重罪的案例。周永鴻要求都發局應建請中央修訂《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並研議於台中市相關自治條例中先行納入性侵前科限制,避免社區成為性侵前科者藏身場域。
都發局長李正偉回應,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保全業法,1年內有不法紀錄充任保全人員法規沒規範,需要跨局處聯合稽查前科犯任職,會與警察局協調聯合稽查勤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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