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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118台中榮總疑涉非醫事人員執醫 兩科主任醫師免除主管職 中市衛生局:依法嚴查零容忍、檢具事證移請地檢署偵辦
台中榮總先前遭媒體爆料,指神經外科內3名知名醫師包括科主任楊孟寅、科主任鄭文郁、醫師廖致翔被爆料,疑似長期放任不具醫護執照的醫療器材廠商業務人員,直接進入手術房內為病患執刀,時間至少長達3年以上。中榮今(18)日召開緊急院部會議,公布處置表示,調查期間,3名涉案醫師停止手術業務,其中兩名科主任醫師免兼主管一職,神經醫學中心主任即日起由業務副院長代理。
台中榮總3名外科醫師疑似放任醫材廠商,進入手術室執行手術,衛福部要求中榮提出調查報告,院方稱醫師未依規定申請,但廠商沒有動刀。衛福部長石崇良曾表示,衛福部將嚴查嚴辦,調查報告有所缺漏,不排除組成專案小組,啟動外部調查。
中榮18日下午表示,有關媒體報導本院涉容留非醫事人員執行手術一案。因媒體於 1 月 16 日報導 2023年 7 月手術新影片事證,本院看到新影片之後,於下午召開緊急院部會議決議如下:
1、因影片高度懷疑廠商執刀,本院會全力配合衞福部、臺中市衞生局及檢調的調查,如有不法,一定依法嚴辦,絕不寬貸。
2、調查期間三位涉案醫師停止手術業務,其中兩位科主任醫師免兼主管一職。
3、涉案廠商嚴格禁止再進入手術室,靜待司法調查結果。
4、神經醫學中心主任即日起由業務副院長代理。
針對台中榮民總醫院疑似容留非醫事人員進入手術室,並執行醫療行為,台中市政府衛生局長曾梓展表示,本案於獲報後即已依權責啟動行政調查程序,並就疑涉密醫相關情事於1月7日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後續將請涉案行爲人說明並配合釐清。
衛生局醫事管理科吳雅玲科長說明,依《醫師法》第28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後續若查證屬實涉及非醫事人員執行醫療行為,涉及「密醫」刑事責任部分,將檢具相關事證移請地檢署一併偵辦。另醫師若容留非醫事人員執行醫療行為,可依《醫師法》第28條之4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指出,有關醫院管理問題,若涉及違反醫療技術、醫療器材操作人員資格、條件等應遵行事項,將依醫療法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嚴正強調,醫事器材廠商進入手術室僅限於儀器使用諮詢,嚴禁任何接觸病人或代為執行醫療程序的行為。重申對醫療不法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必定依法嚴查、絕不寬貸,全力捍衛市民就醫安全與醫療品質。
●部分圖片截圖自中榮網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