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g)
1141201春水堂公益店茶壺水含清潔劑 中市府勒令停業、最高可處7年徒刑併科千萬罰金
台中市春水堂公益店一名店員誤拿裝有清潔劑的熱水瓶為客人回沖熱茶,導致三名顧客飲用後出現喉嚨灼傷症狀,就醫診療後已無大礙。台中市食安處昨(30)日獲報後立即派員前往稽查,除勒令該店即日起停業,也將業者移送地檢署偵辦,依法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千萬以下罰金。
食安處指出,據掌握目前有3名民眾飲用該茶壺水,春水堂於事發後隨即派員陪同民眾就醫,3名民眾經診療後無大礙,皆已返家休養。業者承諾將負擔醫療及賠償費用,並持續關心民眾狀況。
食安處指出,因業者行為已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規定,食安處已依同法第41條第1項第4款規定,責令業者暫停作業,並要求立即改善及加強員工教育訓練,業者須待食安處後續複查合格後才可復業;此外,也將依同法第49條規定,將業者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jpg)
